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2020年2月10日起,我院诉讼服务和信访大厅继续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情形变化另行通知。
二、 关闭诉讼服务和信访大厅期间,当事人和群众可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hncourt.gov.cn)、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电话热线或者邮寄、写信等方式,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在线调解、电子卷宗移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反映信访诉求等事项。
三、疫情防控期间除公告案件、经当事人申请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庭、调解的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推迟开庭等诉讼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执行案件中,我院将暂停集中或专项执行等规模性活动;暂停跨区域或者异地执行。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继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原则上不进行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
五、有其它诉讼服务需求的,请拨打0395-3561939电话联系,我院将及时予以相应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附: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 0395-3561939
综合办公室电话 0395-3561916
执行局电话 0395-3561952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