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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9 18:51:41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2020年2月10日起,我院诉讼服务和信访大厅继续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情形变化另行通知。

    二、 关闭诉讼服务和信访大厅期间,当事人和群众可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hncourt.gov.cn)、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电话热线或者邮寄、写信等方式,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在线调解、电子卷宗移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反映信访诉求等事项。

    三、疫情防控期间除公告案件、经当事人申请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庭、调解的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推迟开庭等诉讼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执行案件中,我院将暂停集中或专项执行等规模性活动;暂停跨区域或者异地执行。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继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原则上不进行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

    五、有其它诉讼服务需求的,请拨打0395-3561939电话联系,我院将及时予以相应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附: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  0395-3561939

    综合办公室电话    0395-3561916

    执行局电话        0395-3561952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9日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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