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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11 12:29:30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自2019年9月26日至12月底,开展“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立足我院执行工作实际,抓规范、补短板,勇担当、求实效,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全力推动我院执行工作实现良性发展。

    、活动目标

   (一)中央要求得到有效落实。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1号文件和最高法院《执行工作五年纲要》要求,持续狠抓执行办案第一要务,高质量、高效率办好现有未结案件,确保我院执行工作“3918”核心指标年底前全部迖标。

   (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消极执行、违规终本终结、案款发放不及时、数据“美容”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和解决,依法该立的案件要全部立案,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全部执行到位,集中力量打一场提质增效攻坚战,为我院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打下坚实基础。

   (三)长效机制得到有效完善。要切实树立依法执行、规范执行、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健全完善从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案款发放到结案归档的执行工作规程,提高执行办案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针对执行案件数量异常增长问题,加强监督管理。一是严禁人为控制立案。对压案不立的错误做法要坚决纠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人为干预正常立案。二是加强对小标的案件的立案审查。严禁为了提高执行指标,故意寻找和利用批量道交、罚金、行政非诉执行等小标的案件的进行“数据美容”。三是加强对网络借款仲裁案件的立案审查,对未获得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网络借贷平台作出的仲裁案件,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四 是加强执行立案的实时监管,该立则立,但同时要严禁重复立案。五是提高财产保全案件质量。严禁为单纯提高保全率指标,在无保全财产的情况下,空立保全案件,或一个保全裁定立多个保全案件号。

    (二)切实加大执行力度,防止案件积压。一是合理调配执行力量,实行执行案件繁筒分流,加快新收案件办理进度。 二是加大超长期未结案件办理力度。对6个月和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逐案列出台账,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结案时间,加大财产处置力度,上半年底前务必全部执结。三是提高网络财产查控效能。认真落实执行立案、查控工作一体化要求,案件立案后迅速提起财产查控,对查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必须件件执行到位。四是加大线下财产查控力度。对被执行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对住所地或主要经营地进行实地查控,确保应执尽执。五是全面应用网络询价系统,缩短评估周期,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和执行到位率。六是综合运用拘留、罚款、纳失、限高、强制腾房、强制交付、打击拒执犯罪等惩戒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行为的处罚和威慑力度。七是加强执行案款管理。执行案件必须按照最高院要求实行“一案一账号”,除法定事由外,案款到账30日内必须发放完毕。

    (三)针对虚假结案、不规范结案问题,加强终结、终本案件质量监管。一是要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对以往错误终本终结或虚假报结的案件,要列出台账,逐案整改。二是加强结案审查。要指定专人严格把关,确保终本、终结案件依法合规,严禁违规终本、终结。三是严格落实卷宗归档制度,所有终本、终结案件从结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归档完毕。四是严格掌握恢复执行的条件。恢复执行案件必须提供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坚决防止随意、重复恢复案件执行,防止案件数量虚增。

    (四)针对消极执行、不规范执行等问题,加强涉执信访案件督办。一是畅通执行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专门执行投诉电话,方便当事人投诉,并在法定期限内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人。二是认真落实主管院长、执行局长接访及矛盾化解职责。对重大疑难案件、赴京到省访案件,执行局长和团队长要亲自接待、认真办理,确保不发生涉执极端事件。三是强化涉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对最高法院、省法院和中院交办督办的案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办结并上报。四是落实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对信访中发现的消极执行、违规执行等问题,一经查实,严肃追责。

    (五)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召开立审执协调会,要求审理庭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注重调解和裁判文书说理性,提高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二是强化对民商事调解协议的审查,防止虚假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三是强力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扩大调查范围,提高调查效果。四是建立执行工作与基层综治网格化管理融合机制。充分发挥乡镇网格员熟悉本地情况优势,联系网格员进行协助文书送达、查人找物、督促履行、矛盾化解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意见》和最高法院《纲要》的重要举措,我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守初心、找差距、担使命、抓落实体现到专项活动中,树立科学务实的政绩观,狠抓执行办案第一要务,严禁虛假结案、违规结案,摒弃数字游戏,确保执行工作规范高效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晁旭任组长,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马国鹏和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陈平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负责对专项活动的指挥、督导、会议通知、数据归集和上报下达等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全面准确把握“提质”、“增效”的活动要求,执行局各团队在活动期间必须执结一批长期未结案件,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满意度。二是要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平安建设考核办法》工作要求,加强人、财、物综合保障,将素质高、能力强的优秀干警充实执行队伍,不适应岗位要求的立即调整,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扎实成效。三是指挥中心要对活动期间的执行力量进行统一调配,通过执行信息数据监控,及时发现、整改问题。

    (四)强化考核监督。指挥中心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监督,对于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团队和执行干警,予以表扬,并在年度执行考核中予以加分;对措施不力、 工作滯后、问题突出的团队和执行干警,进行通报批评。

    (五)搞好宣传联络。认真作好《意见》、《纲要》和专项活动的宣传工作,运用户外LED显示屏、集中执行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众传递我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的决心和担当。同时,要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主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重大执行活动,参加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等,扩大执行效果。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19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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