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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九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安排

发布时间:2020-09-01 08:50:30


    一、开展深入学习

    1.学习《河南省财政厅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

    2.学习《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的通知》;

    3.学习《关于印发的通知》

    4.学习《关于印发的通知》;

    5.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人民日报》2020年8月12日);

    6.学习《关于转发的通知》

    二、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动

    各党支部组织开展研讨交流、签订承诺书、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带头增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带头传承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带头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社会新风尚,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

    三、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各党支部积极组织广大党员下沉“双报到”“双承诺”“三无楼院”等联系社区(小区)、学校门口及十字路口等重点路段,广泛开展文明劝导、公益宣传、卫生清洁等志愿服务,引领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提升自身文明素质,时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并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四、持续开展“党员支部双承诺、为民服务解难题”活动

    各党支部持续组织党员汇报承诺事项完成情况,提醒督促党员推进承诺事项,积极帮助党员解决存在问题、完成承诺事项,促进党员支部持续转变作风,践行初心使命,在办实事、解难题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持续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

    各党支部要积极创新党课形式,持续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让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把讲党课、上党课融入日常、做在经常,边讲边学边受教育。班子成员持续到分管领域或基层单位讲党课,积极深入支部联系点讲党课,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课活动。同时,要注重总结特色工作做法,推荐上报一批优质党课,持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

    六、自觉交纳党费

    各党支部引导党员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自觉足额交纳9月份党费。

    “主题党日”是党员过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形式,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六必须”的要求,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加党日活动情况应作为积分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同时各支部要按照党员“双向百分制”管理的要求,对支部党员当月上报的记分情形在主题党日上予以通报,在支部绝大多数党员确认后予以记分,记分情况可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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