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党支部:
一、会议时间:2020年12月4日下午3:00
二、主持人:各支部书记
三、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深入学习
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020年11月24日);
②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室《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
③学习《宪法》;
④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
(二)开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学习宣传活动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各党支部可通过座谈会、交流会或专家讲座等形式组织专题学习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广大党员宪法意识。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和进网络等系列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三)开展“党员支部双承诺、为民服务解难题”评议活动
通过组织点评、承诺服务对象评等方式对党支部、党员承诺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党员承诺完成情况由所在支部和承诺服务对象评议,党支部承诺完成情况由上级党组织和承诺服务对象评议。评议后将党员和党支部履诺情况、评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推动党支部和党员积极承诺践诺。
(四)自觉交纳党费
各党支部引导党员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自觉足额交纳12月份党费。
(五)公示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由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公布本年度党员党费交纳情况,并在会议室或其他显著位置张贴上墙,接受党员监督。
(六)做好有关统计推荐工作
1.认真做好“党员支部双承诺、为民服务解难题”活动有关情况统计。
2.推荐上报一批开展“党员支部双承诺、为民服务解难题”活动先进党支部(原则上每个区直单位推荐不超过1个)、优秀共产党员(原则上每个区直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推荐对象要进行排序。
五、有关要求
“主题党日”活动应覆盖支部全体党员,一般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支部人数较多的可分党小组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主动到党支部联系点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应作为积分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附件:1.“党员支部双承诺、为民服务解难题”活动
有关情况统计表
2.“双承诺”活动先进基层党支部推荐表
3.“双承诺”活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4.“双承诺”活动先进基层党支部推荐汇总表
5.“双承诺”活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汇总表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