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召陵区人民法院组织各党支部扎实开展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一、开展深入学习
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020年11月24日)》;
②学习《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
③学习《宪法》;
④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
二、开展“党员支部双承诺、为民服务解难题”评议活动
通过组织点评、承诺服务对象评等方式对党支部、党员承诺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党员承诺完成情况由所在支部和承诺服务对象评议,党支部承诺完成情况由上级党组织和承诺服务对象评议。评议后将党员和党支部履诺情况、评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推动党支部和党员积极承诺践诺。
三、多种形式开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学习宣传活动
四、自觉交纳党费
各党支部引导党员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自觉足额交纳12月份党费。
五、公示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由党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公布本年度党员党费交纳情况,并在会议室或其他显著位置张贴上墙,接受党员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