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各党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研究,院党组同意,现将机关党委委员分工如下:
晁 旭同志担任院机关党委书记,主持院机关党委全面工作;
屈晓红同志担任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兼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协助院机关党委书记做好院机关党委各项工作,并主持院机关纪委工作;
袁刻攀同志担任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协助院机关党委书记做好院机关党委各项工作;
李广杰同志担任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向党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等工作;
任 乐同志担任学习委员,主要负责组织党员学习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等工作;
陈灿飞同志担任纪检委员,主要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等工作;
李梦雅同志担任组织委员,主要负责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出缺增补、党员教育管理、过好组织生活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等工作。
中共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员会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