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党支部:
一、活动时间: 2021年3月5日下午3:00
二、活动地点 :下午3点全体党员在院三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会后各党支部自行组织开展其他活动。
三、内容安排
(一)开展集中学习
1.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
2.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漯河第一个党组织诞生记(三)(四)(《漯河日报》2月19日第5版、2月22日第5版);
4.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详见读本)
5.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6.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通知》;
7.学习《省委办公厅印发的通知》;
8. 学习《市委办公室印发的通知》。
(二)分支部开展活动
1.安排部署2021年度“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工作
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安排部署本支部本年度相关工作。引导党员深入调研了解群众需求,立足岗位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作出2021年度“为民服务解难题”公开承诺。引导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主动参与街道、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城市社区党建、文明城市建设、“三无楼院”治理、疫情防控等工作。党支部要积极发挥优势资源,帮助结对农村基层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实施好党支部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走访、帮助解决结对农村困难党员实际问题。
2.开展2021年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评议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将于近期举办,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和《关于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和发展对象确定的工作,并于3月9号之前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发展对象名单报送到政治部818房间。
3.持续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漯组通字〔2021〕1号)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评星定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3月份是学雷锋志愿活动月,3月5日是学习雷锋纪念日,各党支部要结合“双承诺”“双报到”“双结对”活动,组织党员走出办公室,深入农村、社区、“三无”楼院、街头巷尾,走进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开展卫生清洁、文明宣传、环境保护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党员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传承新时代雷锋精神,凝聚社会正能量,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5.做好2021年党建工作谋划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听取党员意见,制定切实可行、重点突出的202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对2021年度党建重点项目、党建创新项目进行谋划。
6.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
各党支部为在3月份入党的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每个支部要推荐1-2名3月份入党的党员代表,认真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和入党以来的追求与表现,发表“生日感言”;各党支部要为过“政治生日”的党员送上祝福;党支部书记为过“政治生日”的党员,提出寄语期望和要求。通过活动开展,唤醒党员身份意识,时刻警醒初心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充分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7.自觉交纳党费
基层党支部引导党员按照党费收交标准,自觉足额交纳3月份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