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年来,我院的人民调解工作,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机关的协助配合下,经过各位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着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了贡献。
一、人民调解工作总体情况
2021年,全院调解员共调处矛盾纠纷3238件,调解成功1370件,调解成功率42.31%,有效地缓和了人民内部矛盾,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员案件调解情况
三、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成效
2021年经过我院诉调团队调解员和书记员的努力,我院诉讼质效“多元化解模块”指标全部达标,省院额外奖励分值;院领导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对先进调解员书记员给予嘉奖,提高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我院调解组织健全,建立了与开展调解工作业务相配套的登记、记录和管理;调解员不仅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还积极主动参与物业管理等容易引发上访的社会矛盾调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
召陵法院将继续大力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完善“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分层过滤体系,秉承“司法为民、定纷止争、促进和谐”的理念,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及时灵活、成本低、效率高的优点,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提供更好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