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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党组织承诺事项

发布时间:2010-05-07 09:16:41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我院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将我院党组织承诺实事落到实处:

根据我院实际,结合全区工作,围绕保民生、促发展、保稳定的大目标,科学制订实事内容:

1、围绕深化“上大项目、大上项目年”活动,对涉及行政新区、东城经济区开发建设的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

2、全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开展“流动立案”、“巡回审判”,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

3、培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员20人,指导基层调民组织开展工作10次以上。

4、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全年不少于300件。

5、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全年不少于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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