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韩春莹同志曾在源汇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工作16年,连年结案超百件,获得过“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三八红旗手”、“优秀法官”荣誉称号,两次荣记个人三等功。2004年因区划调整,韩春莹同志调入召陵区法院工作以后,她深知成绩只能代表过去,今后更需继续努力才不会辜负生养自己的家乡人民。她以极大的热情,带领召陵区法院民二庭干警在平凡的工作中,再铸辉煌,在召陵区法院成立以来,她结案1021件,为企业和群众挽回损失2360万余元,先后荣获“召陵区劳动模范”、“区政法之星”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她所带领的民二庭荣立了集体三等功,全省民事审判先进集体。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赞誉。
一、结合审判实际,创新工作方法。韩春莹庭长带领民二庭不断探索审判工作新机制,依法及时调整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的财产、信用和契约关系,妥善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社会信用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在工作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围绕一个“一”,突出两个“快”,保证三个“高”,实现四个“无”即: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这一宗旨;突出快审理,快结案;保证高公开审理率、高调解率、高结案率;实现无超审限、无发回重审、无涉诉上访、无违法裁判。心中装着群众,奔一个“快”字,求得一个“公”字。正是建立了这样的审判工作机制,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法律的神圣法院的威严,有了纠纷愿找可以信赖的法官来解决。于是民二庭先后受理了市兴茂钛化工有限公司,银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辖区内大中型企业多起重大案件。她本人也为这些企业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540万元。
二、群众利益高于一切
土生土长的韩春莹对家乡人民有着深厚的感情。她时常告诫自己:任何时候不能忘了根本,任何时候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她把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情倾注到审判工作中,想方设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漯河人有个传统意识,就是不过正月十九不算过完年,而当人们还在与家人团聚、沉浸在春节欢乐的气氛中的时候,韩春莹就于正月十五夜踏上了北上北京的火车,去延吉市办理一起买卖纸品合同纠纷案件。那是原告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延边大学出版社拖欠货款217000余元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应在七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为争取时间,接案后于正月十四即动身前往延吉市,经过近三十个小时的辛苦跋涉,韩春莹与随行书记员于第三天下午三点多赶到延吉市,顾不上休息一下疲惫的身体,就冒着摄氏零下二十多度的严寒赶到被告处。一方面耐心听取被告的辩解,一方面向被告讲诚信乃企业发展之根本的道理,还语重心长地讲了再不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将会增加更大的诸如诉讼、执行、差旅费用等损失。她的一番诚意,使被告负责人深受感动,更被法官不畏严寒的行为打动,当即出具15万元的汇票,并承诺下余款项近期清结。
三、保全调解定纷止争
在办理民事案件中,韩春莹总是注意办案艺术,在采取保全措施的同时,有理有节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疏导,认真细致地宣讲有关法律规定,促成双方和解。今年7月份受理原告漯河市兴茂钛化工厂诉被告无锡市阳光干燥设备厂买卖干燥机合同纠纷一案后,原告申请财产保全,为及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韩春莹法官针对案情,精心制订了处理方案,放弃休息日,不顾天气炎热在星期日驱车八小时赶到无锡市,第二天一早即赶到银行及时采取了保全措施,冻结了被告无锡阳光干燥设备厂的银行存款34万元。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时,被告法定代表人边文阳得知其存款已被冻结,情绪很激动,韩法官便向其释法明理,耐心做说服工作,并因势利导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被告无锡阳光干燥设备厂愿意赔偿违约金21万元,原告兴茂钛化工厂愿意放弃其它诉讼请求。这样,原、被告双方近三年的纠纷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及时得到了解决。
四、化干戈、求和谐、力求双赢
工作中,既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又注意促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形成。韩春莹就能找准两者的平衡点,把握审判艺术,在审判中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司法理念,通过灵活多变的审理方式、方法,成功地审结涉及民事纠纷的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陈某就是这种办案理念的受益者之一。原告陈红与被告陈某的女儿玲玲系朋友,玲玲因做生意于2003年10月借陈红41000元钱,因生意亏损,还欠24000元未还。2005年底,玲玲不幸突然去世,因陈某在玲玲出具的欠条上写明如玲玲不还钱由其还钱,原告陈红又因孩子上学急需钱就向陈某追要欠款。甭说被告就连其邻居都认为原告不尽人情,人都死了,还要钱,感到不可思议。韩春莹了解情况后,就认真向双方当事人尤其是被告宣讲法律的规定,细心讲解情理与法理,让被告明白其所作的承诺是一种连带责任的保证,即使玲玲不死,原告也有权向其直接起诉要款。当她得知被告老伴瘫痪在床,生活也很困难时,就劝解原告考虑一下朋友关系及被告的困难,能否作出让步。最后通过“面对面”、“背靠背”多种方式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放弃部分诉讼请求,达成了调解协议。第二天陈某自愿给付了原告5000元,余款8000元约定今年4月16日前付清。双方多日的积怨化解了,均连连向韩春莹法官道谢。
心系百姓多协调,促进和谐保民生。针对当前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韩春莹同志在审判工作中,不但扎实办案,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而且及时指导协调当事人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韩春莹同志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是一名普通工人,被告是全国闻名的一家企业,开庭审理时双方分歧较大,原告情绪激动。庭后韩春莹同志不怕麻烦,耐心指导原告到劳动部门反映其合理要求,并反复做被告工作,终于取得了有关人员的信任,被告答应协助原告处理问题,劳动部门也表示对原告的问题研究处理,案件最终妥善解决,原告感激得热泪盈眶。
韩春莹就是这样,努力履行一位人民法官的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凭着对人民的赤诚之心,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化解了一桩桩民事纠纷,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为家乡的经济建设,为促进一方和谐安定,作出了不俗的业绩,以爱民、为民、利民之心诠释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真谛。